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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保护问题与典型现场保护方法研究

时间:2023-09-04 08:15:05 来源:网友投稿

刘捷

摘要:火灾事故现场是火灾痕迹物证的载体。火灾现场保护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经常会遇到因火灾事故现场被破坏而导致火灾事故原因无法直接认定的案例。这种情况对火灾当事人追偿火灾损失以及追究火灾事故责任有着极大的影响,甚至可能造成严重的民事纠纷和上访事件。为此,就火灾现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进行了一些研究,希望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火災调查;
现场保护;
证据搜集

火灾事故作为过去发生的事实,只能通过火灾事故调查取得证据推论而间接地进行认定。因此火灾证据是火灾事实认定的必要条件。而承载火灾证据的场所就是火灾事故现场。在笔者参与调查的多起火灾事故中,由于火灾事故现场遭到破坏,现场证据无法搜集甚至灭失,直接影响到火灾原因的认定。无法直接认定火灾原因,火灾责任就无法厘清,火灾当事人的损失就无法得到赔偿,更无法实现火灾事故调查的最终目标——分析火灾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因此,如何做好火灾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更好地保存火灾事故现场原貌,为火灾原因认定提供更多的证据支撑,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

1 火灾事故现场和证据的定义

火灾事故现场的定义是由公安刑侦中犯罪现场[1]的定义引申而来,即火灾事故现场是指火灾事故发生的场所和其他遗留有与火灾事故相关的痕迹、物品的场所。它是承载火灾事故证据的原始“容器”。

火灾事故证据是指火灾事故调查中可以用来证明火灾案件事实情况的各种材料[2]。火灾事故证据跟法理意义的证据一样具有“三性”,即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在证据的搜集、提取、使用环节,“三性”贯穿始终。

2 火灾事故现场保护的重要性

火灾事故现场是承载火灾事故证据的重要场所。火灾事故现场一旦被破坏,既有可能造成重要证据的灭失,更可能直接导致火灾事故原因无法准确地进行认定,进而使火灾事故责任得不到清晰的划分,极大地影响火灾事故的后续处理。

2022年5月5日,某地发生一起钢结构家具仓库的火灾。在火势已无蔓延可能的情况下,为尽快扑灭现场残火,消防救援人员动用大型挖掘机械对火灾事故现场的钢结构残骸进行清理。调查人员在对该起火灾事故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时发现,根据早期火灾视频和调查访问确定的起火范围内已经被大型挖掘机械清理一空。火灾事故现场证据已无法获得,甚至起火部位都难以准确地确定。火灾事故涉及多名当事人,火灾损失高达数百万元。但由于火灾事故原因无法确定,追责和赔偿事宜难以开展。虽然火灾调查人员通过多方走访和艰难搜集证据,大致锁定了起火原因,但由于缺乏实质证据支撑,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只能采用排除法认定火灾起火原因,无法对火灾肇事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火灾调查技术的日益进步与成熟,在诸多无法直接认定火灾原因的案例中,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的失误是导致这一后果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 火灾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

3.1  不适当的灭火救援措施

火灾事故现场保护是火灾事故调查中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也是消防救援机构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但在日常工作中,火灾现场保护工作却没有引起灭火救援人员的足够重视。根据灭火救援的需要,对火灾现场进行一定程度的破拆是灭火救援战术的一部分。但如何评估实施破拆战术的必要性和如何确定破拆战术的路径、范围却一直缺乏相应的标准和理论研究。而且不同的部门之间存在各自为战、缺乏协调沟通的问题,更让火灾现场保护工作难以有效实施。于是灭火救援人员在实施破拆战术的过程中,往往以最快扑灭残火为目的,无论这个残火是否还能造成灾害或者损失的扩大。在以此为目的的灭火救援行动中,火灾现场保护工作面临来自消防救援机构内部的困难。

3.2  不适当的法规权责划分

火灾现场保护的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以下简称《消防法》)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均有所提及,但其规定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未曾预料到的问题。这是造成火灾现场保护困难的法规层面的原因。

《消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这里规定保护火灾现场的责任主体为“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这一责任主体并不具备行政权力,无法采取行政措施对破坏火灾现场的行为进行干预,但却被赋予了保护火灾现场的义务。权责的不相匹配必然导致实施过程中出现力有不逮的问题。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五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此条规定又将保护火灾现场的职责赋予了公安派出所。但由于机构改革,原公安部消防现役部队转隶应急管理部后,公安派出所对于火灾相关职责的履行有了一定程度的松懈。而新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却迟迟未完成修订。这就造成了这个特定时间段内,保护火灾现场工作处于一个半真空状态。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排除现场险情,保障现场调查人员的安全,并初步划定现场封闭范围,设置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此条规定也有保护火灾现场的内容,职责又落到了消防救援机构身上。但实际工作中,消防救援机构往往仅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封闭,却对需要长期封闭的火灾现场未开展24h保护工作。这使得封闭火灾现场的一纸公告,成了“防君子不防小人”的一种形式,无法真正起到保护火灾现场的作用。

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法律和部门规章将火灾现场保护的职责赋予了三个不同的主体,而实际火灾现场保护工作却经常处于“三不管”的状态。

3.3  不规范的现场勘验行为

火灾现场勘验的过程同时也是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的延续。由于火灾现场勘验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一些缺乏责任心的勘验人员在火灾现场勘验过程中也会对火灾现场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特别是在进行细项勘验时,部分勘验人员认为现场残留的物品、构件妨碍勘验工作,于是随意对火灾现场中的物品进行搬动,甚至丢弃,极易造成一些痕迹物证的灭失。在运用逐层法勘验堆积物时,勘验人员未在翻动前进行全面的拍照和录像,以记录火灾现场中物品的原始形貌特征,也会造成现场物证不可逆的破坏。还有一些勘验人员没有按照先静后动的勘验顺序,直接在火灾现场中移动物品,而这类现场痕迹一旦移动,就已经造成了破坏。还有的火灾现场勘验人员进入火灾现场前,没有穿戴手套、脚套等装备,以至于在火灾现场中留下不必要的生物痕迹。还有一些人员在勘验完成离开现场时,将一些外带物品遗留在火灾现场。

3.4  人为故意破坏火灾现场

火灾事故调查结论往往会跟事故责任认定密切相关。一些火灾事故责任人在事故调查阶段就已经知道,一旦火灾原因被查清,自己将面临事故责任的追究。为了逃避事故责任追究,他们会铤而走险,对火灾现场进行破坏、伪造,从而阻挠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这类行为存在较强的隐蔽性,且难以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确认,虽然《消防法》中对此行为有明确的处理规定,但是在实际调查工作中,执行难度较大。

4 火灾现场保护的措施与方法

4.1  尽快确定起火范围,封闭火灾现场

火灾事故发生后,灭火救援必然是第一要务。这时,火灾调查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并通过调查走访、调取视频、观察火势等方法,尽快确定起火范围。在灭火行动结束后,火灾调查人员应当立即封闭火灾现场,并安排专人对火灾现场进行24 h保护。

4.2  采取适当的灭火救援措施

在灭火救援过程中,火灾调查人员应当及时与现场灭火救援指挥员进行沟通,在确保火势被控制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火灾现场的破坏,缩小破拆战术的运用范围。特别是在确定的起火范围内开展的破拆行动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时,应尽量避免对起火范围区域进行破坏。

4.3  及时通过拍照、录像固定易灭失现场

火灾事故现场由于灭火救援破拆、火烧倒塌、强风等自然力因素易造成现场痕迹物证的灭失。因此,火灾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通过拍照和录像等方式记录、保存火灾现场的原貌。即使在火灾未完全扑灭的情况下,建筑和内部物件的原始形态、痕迹也能为之后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供重要的线索。此外,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也可以利用灭火救援人员身上携带的便携式摄像设备,对火灾事故现场内部的情况进行记录。但在火灾事故现场情况不明,特别是存在安全风险的情况下,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避免贸然进入火灾事故现场内部进行拍照记录。

4.4  运用科技手段记录火灾现场

随着科技手段的迅猛发展,无人机建模、火灾现场3D建模[4]、全景合成建模等技术已经运用于火灾现场重建领域。这些技术的运用有效地保存和记录了火灾原始现场。这类建模软件的特点是能够客观立体地记录火灾现场的整体情况。通过软件合成后的建筑模型可以让火灾调查人员身临其境地观察火灾事故现场的痕迹特征。这类建模成果尤其便于在邀请火灾调查专家远程开展分析指导和远程协作调查时使用。

4.5  充分发挥警消联动机制

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运用公安部门的力量,能更好地确保火灾事故现场保护工作的开展。特别是一些涉火犯罪现场,更需要公安部门第一时间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以确保后续案件移交和侦办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针对一些涉火犯罪的火灾现场,消防救援机构可以跟公安刑侦技术部门一起开展火灾现场勘验,及时分享勘验成果,适时开展案情分析,对火灾调查和案件侦办均有互相促进的作用。

5 几种典型火灾事故现场的保护

5.1  钢架结构建筑火灾事故现场的保护

由于钢结构的特殊性,在火灾高温的作用下,钢结构承重构件极易强度失效,造成建筑坍塌。建筑坍塌后的顶棚会覆盖在建筑内部的可燃物上,造成灭火剂无法直接送达可燃物的表面,影响火灾撲救效率。这时往往需要调用大型挖掘机械对建筑塌落的钢结构顶棚进行清理。在进行大型挖掘机械作业前,火灾调查人员应该对火灾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特别是运用无人机进行高空俯视角度的拍照录像。在大型挖掘机械施工作业前,火灾调查人员应当与机械操作人员对施工路径、范围进行充分沟通与研判。施工操作过程中,机械操作人员应当避开框定的起火范围,并对承重梁、承重柱等关键构件进行避让和保护,为后期火灾事故调查进行现场定位提供必要的现场痕迹证据。火灾调查人员应当全程关注施工过程,及时根据需要调整施工计划。

5.2  有人员伤亡的火灾现场的保护

在灭火救援过程中,遇到有人员死亡的火灾现场,在确定被困人员无生命体征的情况下,应迅速运用拍照、录像等形式,记录尸体位置、姿势、烧伤特征、体表征象及周围物品位置关系等情况。对有人员受伤的现场,应当对受伤人员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进行拍照、录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火灾调查人员还应对受伤人员及时地进行关键信息的询问。

5.3  有电子信息的火灾现场的保护

对于安装有视频监控、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事故现场,应当将电子信息数据的提取和保存作为火灾事故现场保护的重要内容。配备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的单位发生火灾时,一般会伴随自动消防设施的动作。这些消防自动设备动作信息会储存在消防控制室主机内。火灾调查人员应当第一时间提取自动消防设施动作信息,为后续火灾调查提供电子证据支撑。同时,这些电子信息数据也是后续开展火灾延伸调查时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维保工作情况的重要证据。

5.4  涉火犯罪現场的保护

对于涉火犯罪现场,犯罪证据的保全尤为关键。涉火犯罪火灾现场保护对后续涉火刑事案件能否顺利侦办和定案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涉嫌失火犯罪的火灾现场中,疑似起火部位应重点进行保护。内部的物品拍照固定前,尽量不要移动其位置或方向,并及时按程序提取、封存,特别是一些点火工具、器材、设备,如电焊机、电焊条、焊渣等。对于涉嫌放火犯罪的火灾现场,要第一时间控制犯罪嫌疑人,提取犯罪嫌疑人的毛发、指甲、烧损的衣物等物品,运用拍照、摄像等技术手段记录犯罪嫌疑人外表征象。同时火灾调查人员还应当扩大现场勘验的范围,对周边水沟、低洼地等容易丢弃犯罪工具的地点也要进行保护和勘验。

6 结语

火灾现场保护是火灾事故调查中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对于火灾事故调查的顺利开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火灾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承接着后续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开展,决定着整个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成败。因此,火灾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统筹协调灭火救援、火灾调查、后勤保障等部门,将火灾事故现场保护工作纳入灭火救援工作的一部分。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研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确保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将其纳入整个消防救援机构的分工协作内容中,夯实火灾调查证据基础,为火灾事故认定提供坚实的证据支撑。

参考文献:

[1]罗刊民,张鹏.从理论视角思考犯罪现场概念[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3(4):113-115.

[2]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火灾调查与处理·高级篇[M].北京:新华出版社,202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

[4]李学军.三维建模技术在火灾原因认定中的应用研究[D].长春:长春理工大学,2007.

Research on fire scene protection problems and typical site protection methods

Liu Jie

(Baise Municipal Fire and Rescue Brigade, Guangxi Baise 533000)

Abstract:
Fire accident scene is the carrier of fire trace evidence. Fire scene protection plays a vital role in fir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In the fir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process, investigators often encounter cases where the cause of the fire accident cannot be directly identified due to the destruction of the fire scene. The situation has a great impact on the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fire to recover fire losses and pursu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fire accident, and may even cause serious civil disputes and petitions. To this end, some studies have been carried out on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fire scene protection work and the solutions, hoping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related work.

Keywords:
fire investigation; scene protection; evidence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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